《偷得粗糙,還懶得可以 Sloppy Copy》issued NO.282 CONDE 當代雜誌
Oct 20th 2016
設計的創意,無法計量,也無法轉讓,創意必須能夠具體被產出,才能轉化成使用者的資產,或者出現在一家企業的資產負債表中。創意需要執行出來,才能夠在市場上取得短暫的定價權力,為何短暫?因為其他人會迅速的跟上,市場將會出現大量類似的東西,當大家都差不多時,價格就會因此而下降,價值也趨近於零,想像你家巷口開了兩家一模一樣的咖啡店,菜單一樣,口味一樣,氣氛一樣,產出咖啡的速度也一樣,對需要咖啡的人來說,最直接的判斷方式就是價格。必須不斷有新的創意,尤其對於以創意為靈魂的設計師來說,更是。
賈伯斯認為創新是借用與連結,在創新之前,賈伯斯得先知道別人做了什麼,又如畫家畢卡索(Picasso)的名言:好的藝術家懂複製,偉大的藝術家則擅長偷取(Good artists copy, great artists steal.)。其實,精緻的偷,高明的借用,通常是無法察覺的,具體的設計結果有時候反而令人驚艷,但如果是偷得很粗糙,就像有些空間設計一樣,雖然是不同的空間,但卻感受不到其中的差異,就像巷口開了兩家一模一樣的咖啡店。
過去,我們曾經經歷幾次很粗糙的經驗。比方說,離職設計師自己創業,但公司的名字跟你很像,像到分不清楚是兩家公司,或者,繪圖方式與圖文格式幾乎一模一樣,只有公司名稱不一樣,或者,直接拿你過去作品刊登在網路上招攬業務,其他設計細節的複製,或者文章論述的轉貼不講出處的例子就更不勝枚舉,偷的粗糙,還懶得可以,然後一口原創精神,順便再嘲諷一下他國的山寨文化,豈不詭異?
再舉幾個例子,位於台北市大直的台灣海峽交流基金會辦公大樓,在2012年完工,這棟標榜建築符合各項環保指標,建築外觀設計概念是「樟樹成林」,如果不細究,會以為2007年在日本表參道TOD's的建築師伊東豊雄來到台灣。偷的粗糙,還懶得可以,然後一口設計理念,豈不錯亂?
另一個例子是高雄市政府在駁二藝術特區揭幕的「泳池天台」,被解釋為與藝術家Leandro Erlich的作品The Swimming Pool有異曲同工之妙,如果不細究,會以為是藝術家本尊拿以前的創作再賣給台灣一次。偷的粗糙,還懶得可以,然後一口這是「公共設施」而非「藝術創作」的解釋,豈不多餘?
最近的例子,當屬基隆市七堵鐵道公園內的龍貓火車,直接將宮崎駿卡通圖案複製卻未取得授權,如果不細究,會以為是發起人排除萬難,聯合宮崎駿先生成功的行銷基隆。偷的粗糙,還懶得可以,然後一口「向社會大眾致歉,未來會優先支持本土藝術家」的彌補,豈不可笑?
談到「偷」,要先理解「偷」是什麼?
偷竊 (Steal),大概是指一件東西原本屬於某個人,你偷過來用之後,原來的擁有者則永遠失去這件東西。但創意的偷不同,你偷走了,原來的原創者並不會失去,反而從此這個世界多了一樣相同的東西,這種偷,其實就是抄襲。
那麼創意要怎麼偷,才不是抄襲呢?我們要偷的,該偷的,不單是創意本身,而是創意被生成前所需要的態度,那個需要不斷堅持投入創新,然後每次很用力的把創意執行出來的態度。或者說,要偷的不是具體的產出結果,而是產出前的思考模式。首先,要先弄清楚,作為一個設計工作者的定位與角色。比方說設計一把椅子,會有設計者自身對於環境的覺察與過去的歷練,因而成就這把椅子的觸感、結構與形體,以及一個可以被落實的執行方案。或者就像Wechat,呈現的內容與服務項目被發展出到另一個層次,不僅影響使用者的食衣住行育樂,還改變了整個職場的生態。也就是說,你可以偷走「坐」或者「上網聊天」這個創意,但是必須有身為一個設計工作者自己的角度,加以調整,加以更深入的探究,先決條件是,必須勤快,考慮的比原創多,做得比原創多,思考各種可能,讓「坐」不只是「坐」而已,讓「上網聊天」不單是聊天。光是關注別人做了什麼,說了什麼,然後直接拿過來用,如此就像前文所提到的,只不過這個世界多了一樣相同的東西,而永遠沒有自己的角度與表達,更重要的是,在這個各憑本事辛苦耕耘的年代,對原創或是使用者而言,恐怕是無法被接受的。
偷的精緻,聰明的跨領域,其實需要不斷的做功課,不斷的實踐,以及實踐後的反思,但如果設計偷的粗糙,還比人家懶,試想作為業主,你支付設計費,最終取得的成果卻是偷來的贓物,便失去當初委託設計的意義,不是嗎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