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設計的矛盾

Aug , 2005

撰文/黃懷德
每一天睜開眼,面對當前與未來的種種,面對外在與內部的矛盾,有些感觸是極為強烈的。
 
自入行以來,週邊的變化從來沒停過,長久以來始終不變的,是來自業主的要求,意即壓縮極至的時間、成本,完成各種不可能的任務,設計師出賣生命、放棄思考、含淚妥協所擠壓出來的變態循環,被視為是一種服務,長久以來始終沒變,並且越來越合理。

面對業主的合理要求及背後設計團隊的憤怒掙扎,難度頗高,要求效率即被冠上抹煞創意的高帽,依著設計初衷前進則被視為是服務不週。設計不應該是這麼回事,縱使我們不像國外有相當的觀念及作業常態(在中國更沒有),在非業內人士眼下的設計師被視為創作者、藝術家,更莫名其妙者視為是穿著工作袖日夜盲目趕工的作業員,其實都過於極端,設計師的功能與存在其實並不感性,也不盲目。

設計師是解決問題的人。

任何類型的設計案,必定有其特定的使用機能存在,其中相對有許多需要克服的問題,以及諸多需要整合的環節,可能是環境地域條件、資源的限制,或是施工技術等等,這才是需要設計的原因,而非僅在於表面的畫面勾勒。舉例來說,天花板在設計上除了定義空間比例、視覺的引導或是區域的柔性界定等等,其中最重要的莫過於空調系統、消防系統、照明系統,以及其他諸如窗簾等等的整合,目的在於安全及使用,美不美或喜不喜歡,都不是設計的目的,或是業主單方面可以依照自身修養可以做主觀判斷的,而這也是設計業最容易被誤判的部份,除了較個人的空間需求之外,通常都是可以做客觀判斷的,很多人認為設計其實充其量只是表面工夫,個人喜好大於整體考量,這確實是令人洩氣的,或許吧,設計師本身的專業,不足以提供完整的服務流程,沒有明確告知設計的出發點及目的,因而讓人產生誤判,的確也是設計師本身需要自我要求的地方,事實上,現在的設計師養成教育,的確是偏重表面的“大師美學”。

業主與設計師該是一種夥伴關係。

之所以不了解設計而有所誤判,是因為沒有參與設計的流程,業主需要花時間了解設計的過程,如果參與整個設計的流程,便不難明白設計講究的是功能,而非單指美學,真正專業的設計師絕不會自討苦吃,設計出讓人無法接受的空間,業主方與設計師,其實該是建立在良好合作基礎上的一種夥伴關係,參與彼此,了解彼此,共同合作,互信互賴,結合雙方的專業,才會有叫好又叫座的結果出現,而不是這次爽到設計師,下次換業主佔盡便宜,如此才能有健全的規劃作為設計的前提,因應規劃的需要及方向,整理出最合適的設計方法。

眼前的一切矛盾,或許不是一天兩天可以改善的,極有可能的,這些矛盾還會繼續惡化,那種我認為的夥伴關係其實存在,不過始終還是少數,太少了。

bidi-language:AR-SA'>隨著中國出現越來越多好的規劃,我其實是喜憂參半的,不知道台灣在都市規劃這方面的企圖心在哪裡?一個讓人覺得愉悅的生活環境,不知道在政府眼裡重不重要,要怎麼樣善用自己家鄉培育的人才,要怎麼樣建設自己的週遭環境,恐怕還是得看政府重不重視了,走過幾個已開發國家的城市,身處瘋狂開發中國家的城市,回過頭看看自己的城市,好的規劃還是太少,好的環境還是太少,顯然我們都還得加把勁才行,現代化的台灣,實在需要多一點的愉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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