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設計生意

Jul , 2004

撰文/ 黃懷德

在這是一個大談服務,高唱感受的新消費時代。
消費者從願意花幾萬塊錢買一個側背包,轉變成只換取一個晚上的服務及感受,享受一瞬間的奢華。

這是一種非民生必需,但是缺之心生失衡的新奢華主義,是一種時代的需求,直接挑戰唯利主義,這從信用卡無價系列的廣告中,便可瞧出個所以然來。

創造諸如此類的需求,需要搞設計的,也需要作生意的,直接的說,設計師在行銷自己的偉大理念的同時,其實也同時進入了商業上的操作,甚至於有時候,設計是一種手段,而非初衷。以全球知名的史塔克為例,他在1990年推出第一把椅子時,單價高達700美元,隨後經由操作,再推出設計一樣好,但是「只要」300美元的椅子,結果賣了個翻天,廠商樂得年年回來找史塔克。事實上,說是設計師為普羅大眾著想也好(想要殺光世界上長相不及格的椅子),說是一連串有系統的生意操作也罷(如果一把好的塑膠椅要價七百美元,一般消費者就會繼續選擇五美元的爛貨),其實在設計過程或是開端,都直接考慮了生產成本、市場分析及行銷。

設計師是賣設計的生意人,不是不食人間煙火的品味神仙,史塔克早早就針對這個部份,做了直接的自我告白,雖說學院派的大師們頗不以為然,不過至少,比那種害怕事實弄髒了設計光環的大師要正面許多。

設計是一種具有使命的事業,像史塔克這般把創意經營的如此成功,除了先天條件,出生地其實已經決定了絕大部分。現在的史塔克在世界各地有十五棟左右的豪宅,近四十輛高檔摩托車(他只駕駛這種交通工具),鐘點費以一萬美元起跳………………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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